标准宣贯 | 做养殖业?这个标准一定得学!
做养殖业?
这个标准一定得学!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正式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98-2018)
”标准宣贯会
2018年11月21日,上海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宣贯会,来自管理部门、企业等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签到
会议现场
会议由市环保局杨春林处长主持,市环科院钱晓雍介绍了标准内容以及应对建议,最后由市环保局郑恺副处长对标准的实施提出监管要求。
上海市环保局杨春林主持会议
标准解读
随着国家产业发展的调整,及响应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部署,本市结合畜禽养殖业的最新监管要求与实施情况,积极制定了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将推动畜禽养殖业污染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引导畜禽养殖业健康良性发展,同时也符合上海国际化大都市高水平养殖业体系的定位要求。
本市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在各类投诉中,恶臭投诉占比较高。因此,该标准的推行可以很好地为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问题提供解决途径,同时也给环境执法部门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执法依据。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钱晓雍
介绍标准
适用范围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适用于养殖生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羊,养殖规模为生猪≥500头(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200头(年出栏)、蛋鸡≥15000羽(存栏)、肉鸡≥30000羽(年出栏)的养殖场,对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养殖场,可将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进行核定,换算比例为: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30只蛋鸡折算成1头猪,60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3只羊换算成1头猪。
恶臭污染
上海市畜禽养殖业采用资源化还田利用的养殖场占比95%,是本市的主导模式,当前的水污染物、固废污染物减排模式技术路线,各污染排放环节均未对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排放采取有效的措施,因此标准重点关注恶臭污染物排放。
经过调研广东、浙江、山东、台湾等省市以及日本、欧盟的排放标准和管控要求,结合162家畜禽场调研,和10家畜禽场检测,将原国家标准恶臭浓度70(无量纲)限值降低到过渡期恶臭浓度标准50(无量纲),以及最终恶臭浓度标准20(无量纲)的限值,如下表所示:
现有畜禽养殖场养殖棚舍、粪便堆肥、污水贮存等区域恶臭控制措施应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且新、改、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养殖棚舍、粪便堆肥、污水贮存等区域要求设置局部或整体密闭排气及处理系统。
养殖污染减排工程对减少养殖臭气排放是具有协同治理效果的,根据标准编制中的监测结果显示,在减排工程正常运行下,厂界臭气浓度基本可控制在50(无量纲)以下。养殖场只要巩固已有的治理成效,并且给予一定的提升,2020年执行臭气浓度20(无量纲)的标准也并不困难。
水污染
除了恶臭之外,水污染排放限值也较现行国标有大幅收严。本市早在2011年就将畜禽粪污生态还田作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主导模式,目前本市规划保留的规模化养殖场基本都采用该治理模式。
因此,收严排放标准对规划保留的养殖场实际影响不大,但又能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倒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下表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新建畜禽场、现有畜禽场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此标准。
固体污染物
固体污染物控制方面,标准中提出了畜禽养殖场应配套规范化固体粪收集、储存及处理设施。固体粪治理资源化综合利用应符合GB7959的规定,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畜禽固体粪还田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以上就是标准的主要内容,详情可参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1/1098-2018)。
控制技术
会上,钱博士主要讲解了恶臭排放控制技术。
恶臭污染控制技术主要包括吸附法、吸收法、燃烧法、生物脱臭法、光催化氧化法和等离子体法等,由于不同行业排放的恶臭物质种类、浓度和排放量差异较大,因此选择的治理方法有较大不同,一般多选用几种技术进行组合治理,以满足标准的排放要求。
文中部分图片与文字摘自《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宣贯会议中:
钱晓雍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演讲ppt
编辑:李凯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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